【本报讯】(记者 艾建琪 通讯员 邓琳子)日前,盐田区安监局对举报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的8名实名举报人给予每人300元奖励,并鼓励他们继续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同时呼吁更多的居民参加到安全隐患举报队伍中来。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群众举报、上级转来需调查处理的事故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盐田区安监局于2005年制订并出台了《盐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的举报范围为盐田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投资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业场所(建筑物)、设备和项目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瞒报、漏报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人可采用来信、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盐田区安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等。
自该办法出台以来,区安监局先后接到实名和匿名举报人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近百次,经查实后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三十多宗,基本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漏报现象。同时,奖励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广大辖区居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扩大社会监督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